群众|刘天周:身着警服,就是人民的警察( 二 )



群众|刘天周:身着警服,就是人民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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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上的警徽永远闪亮。
英勇,不仅仅是一次壮举,更是一种信仰。只有将群众放在心间,将警徽的荣耀放在心间,以无数次的血与火、生与死来证明,头上的警徽永远闪亮,身上警服永不褪色!
警察的职责使命就是我一生追求的信仰
刘天周出生在一个家境贫寒的农村家庭,1997年他考上梦寐以求的贵阳市警校。家人强烈反对他选择如此危险的职业,但固执的刘天周依然坚定了他的梦想。警校的成长,让他逐渐认识到人民警察的真正含义,更让他认识到这份职业将肩负起的职责与使命。在毕业鉴定上,刘天周写到:“警察不仅仅是一种职业,它代表的是正义与善良,代表的是责任与担当,警察的职责使命就是我一生追求的信仰!”
刚入警的刘天周带着满腔热血投入到基层派出所工作岗位,由于缺乏实战经验,发生了不少囧事。2002年春节期间的一个晚上,刚到冯三派出所实习的刘天周第一次参与抓捕行动。完全没有实战经验的他,在接到命令后又兴奋、又紧张,他拿上“装备”紧跟着大部队来到了冯三镇安平村参与抓捕。当听到指挥员“行动”的命令后,刘天周大喊着第一个向前冲,但由于完全没有实战经验,他反而被嫌疑人一把推倒在田地中。此时的刘天周浑身淤泥,一只鞋不知所踪,手上拿着的“装备”尽然是一支擀面杖。这一次的失败也成为了刘天周不断进步的动力。他认识到,要诠释好“忠诚”二字,靠的不仅仅是满腔热血,更需要不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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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热血。
从警19年,刘天周分别在行政、户籍、接处警、巡警等多个岗位工作。但他干一行爱一行,就像海绵吸水一样,疯狂吸收各个岗位的专业知识,这也使他在短时间内成为了一名“多面手”。多年的基层派出所经历,让刘天周与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也逐渐形成了一套属于他自己的“群众工作法”:户籍业务要“门儿清”,解释到位按程序;处理矛盾要及时,否则群众“不张你”;张开嘴来迈开腿,百姓把你当亲戚;路上闲事要多管,不然头上“冒金星”,许诺群众要办好,就要事事有回音。2009年6月21日,一名群众急冲冲到派出所要为儿子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由于正好是星期天,刘天周正在家中休息。但当刘天周接到电话时,他立即放弃了难得的休息时间,借了一辆摩托车急冲冲返回派出所进行办理。将群众送走后,他才发现他还穿着家中的拖鞋。
2010年至2012年是刘天周成长最为迅速的2年,期间他在开阳县城关派出所担任副所长。城关镇是开阳县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社会治安最为复杂的区域,全县70%的治安、刑事案件都发生这里。2011年7月,在城关镇鱼上村处理一起醉酒闹事的警情中,闹事者拿着手中敲碎的酒瓶不断挥舞,如不及时制止很有可能伤及无辜群众。刘天周不停大喊着“让开,让开!”把围观群众挡在身后,而自己却冲在最前,最终将闹事者制服。面对犯罪分子,他毫不畏惧;面对群众危难,他挺身而出,面对每一次挑战,刘天周始终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前,把群众挡在身后。
当警察难 也不难
用刘天周的话说:“当警察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能坚守住公正的底线。我们头顶的警徽代表的是公平与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警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群众满意是每一个警察永恒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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