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如何补缴的 烟台医保如何补缴

烟台医保如何补缴的 烟台医保如何补缴

烟台医保如何补缴?
参保单位整体中断缴纳职工医保费的,自中断缴费次月起暂停其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 , 按规定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恢复其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补缴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职工因离职、退休等原因需进行个案补缴的,按照此项规定执行 。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可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补缴中断月份职工医保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计发个人账户金,只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不满3个月补缴的 , 自办理缴费手续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缴的,自办理缴费手续当月起3个月后(含缴费当月,不含补缴年限,下同)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烟台医保如何补缴的 烟台医保如何补缴】参保职工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的 , 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转出地缴费之月底 。参保职工自转出地中止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 , 自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补缴期间计发个人账户金(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人员,补缴月份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计发个人账户金(不含灵活就业人员)、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