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关于划定南岸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11月3日关于划定南岸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南岸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16时起,在辖区内划定1处临时管控区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
花园路街道花园五村4栋3单元

二、管控措施
1. 实施3天临时管控,每天开展1次区域核酸检测,根据情况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
2. 临时管控期间原则上居家 , 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 。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做好审核登记 。确需进入临时管控区的人员严格落实测温、验码、登记 。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除指定的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 , 其他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
4. 2022年10月31日23:00以来,离开上述临时管控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 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
5.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
【11月3日关于划定南岸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未尽事宜,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