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国市企业职工病退申报时间+流程

2023年度安国市企业职工病退申报时间+流程

一、报送时间 。职工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7日 , 单位报送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
二、报送地点 。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申请病退人员资格
(一)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现仍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截止2023年12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申请办理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 。
1.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
2.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 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 。
3.因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人员 。
(二)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 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 , 因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须按个体工商户政策继续缴费),除符合第(一)条的1、2、3条外,还需要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政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后方可申报 。
四、报送需准备材料
1.职工书面申请(本人签字,按手印) 。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复印件上职工亲手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2023年因病提前退休及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单位加盖公章(人事档案和病历材料各装入一张) 。
3.一寸免冠近照(白底,附件5、7上粘贴使用) 。
【2023年度安国市企业职工病退申报时间+流程】4.《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人员资格认定情况登记表》(附件2)、《企业职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公示情况报告》(附件3)、《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附件5)、《用人单位病退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附件7)、《因病(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审核表》(附件10)、《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面检情况表》(附件11) 。以上表格填报份数为:附件5一式四份,附件2一式一份并拷贝EXCEL电子版,附件3、7、10、11一式一份 。以上申报表格需从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bd.lss.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
5、各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将初步认定符合条件人员在本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并留下影像资料保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在档案托管机构或社区进行公示 。
6、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工档案目录参考清单》(附件4)的要求对职工档案进行整理、分类和装订 。人事档案未进行规范整理、编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报送单位,限期整改 , 逾期不再受理 。依据档案记载填写《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附件5),填写字迹规范清晰 , 不得有任何涂改、重描、覆盖痕迹 , 简历栏的时间、履历要与档案原始记载一致 , 填写至退休前最后一个月(2023年12月) , 《河北省参保人员提前退休审批表》内容要逐项逐格准确填写,空白处需由左下至右上画斜杠 。

7、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相关材料 。人员发生调动的,须提供调动手续 。
8、对2009年7月1日以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及缴费凭证 。上报之前养老保险费须缴纳完毕 。对2012年9月21日后符合补缴养老保险费规定并补缴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和补费到账的凭证 。
9.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表》,由个人签字确认后,参保单位和经办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缴费信息必须打印至申报病退时,如有欠费个人不愿意补缴的情况,必须有职工本人书写的放弃补缴承诺书 。
10.有特殊贡献需提高退休待遇人员报批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
11.凡经省最终劳动能力鉴定达到提前退休条件的 , 因档案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不符合政策规定 , 不能办理待遇审批手续的 , 由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负责妥善处理

五、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申请病退人员资格初审认定完成后用人单位及时通过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操作平台向保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并按要求在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和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电子版(申请表及上传材料要求见附件6)
1.材料提交之日前三个月以内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 。诊断证明书的疾病内容要与申请本次劳动能力鉴定有关 。诊断证明书内容包括:疾病名称全称,病因诊断、疾病解剖部位、病理诊断及功能诊断 。如: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下壁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三级等 。
2.近3年内的住院、门诊等病史资料 。
(1)心脏病、高血压需提供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査报告;
(2)糖尿病、肝病需提供3年以内的多次化验单及近期化验单等;
(3)脑血管病需提供近期CT片,四肢肌电图检测报告等;
(4)恶性肿瘤需提供病理诊断报告等;
(5)精神类疾病需提供专科医疗机构医学诊断书、3至5年的住院病历等相关资料(出院小结、大病例);
(6)眼科需提供近期视力检查、验光诊断,矫正视力检测结果等;
(7)听力需提供近期电测听检测结果等;
(8)癫痫病需提供3年以上的病历及历次脑电图检测报告 。
3.医疗文书需由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
4.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文书需要具有鉴定精神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枃出具 。
5.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要求病历完整),并加盖医疗机枃公章及骑缝章 。门诊病历资料要包括病历内容记录、检验检査报告(原件)及相关资料 。
6.职工个人提供的各类复印件材料,要由职工亲笔签名(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等不具备正常行为能力的职工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并写上“申请2023年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专用”字样 。
7.用人单位负责核对提供的各类复印材料,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
8.劳动能力鉴定费400元 。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要对本人提交的病历材料通过当地医保中心查询并核实真伪(对未参加医保人员或特殊情况未通过医保系统就医人员,由单位派专人到出具病历材料的医疗机构对其提供的病历材料核实真伪) 。
劳动能力初次鉴定于2023年9月中旬完成,具体鉴定时间和地点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保定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公示栏提前公布 。
咨询电话:福利股0312-3512413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