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唐山市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唐山职工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唐山市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唐山职工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一、生育医疗费用
对参保女职工生育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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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次,累计最高支付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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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2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施行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胎头旋转、臀位助产、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最高支付2300元;

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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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母婴原因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 , 每次补贴最高支付120元;
2.妊娠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住院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按生育处理),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门诊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3.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4.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5.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
二、生育津贴
 ?。ㄒ唬┩吵锴诎凑丈蛱霰曜剂煞崖?2个月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时已正常缴费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 , 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3个月内补缴视为连续缴费) 。终止妊娠或计划内生育,按照国家、省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3.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生育津贴;
4.职工施行下列节育措施的,享受生育津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享受2天生育津贴;
【唐山职工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唐山市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享受3天生育津贴;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享受7天生育津贴;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享受21天生育津贴 。
5.属于下列情况的 , 增加生育津贴:
 ?。?)剖宫产、人工干预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生育津贴;
 ?。?)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施行输卵管结扎的 , 增加10天生育津贴 。

 ?。ǘ┥蛱募扑悖褐肮に谟萌说ノ簧夏甓仍谥爸肮ぴ缕骄ぷ食?0再乘以生育津贴天数 。
 ?。ㄈ┬驴У牟伪5ノ?,上年度本单位缴费月数不足一年的 , 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上年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本年度新开户的参保单位,以本年度首次申领生育津贴的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单位月平均工资 。
 ?。ㄋ模┥蛱侵肮げ倨诩涞墓ぷ?nbsp;, 职工休产假期间单位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从生育保险津贴中代扣代缴 。生育津贴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 , 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三、生育待遇的享受
 ?。ㄒ唬┮粤榛罹鸵等嗽鄙矸莶渭又肮せ疽搅票O盏?,按唐山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我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 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ǘ┫铝幸搅品延?nbsp;, 不属于生育保险待遇范围:
1.早孕反应及保胎的;
2.治疗不孕症的;
3.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
4.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因发生医疗事故进行治疗的;
5.胚胎移植的;
6.护理、治疗婴儿的;
7.女职工在境外生育的;
8.其他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ㄈ┎渭由O盏闹肮ひ蛏⒅罩谷焉锘蚴凳┘苹质醭鱿趾喜⒅⒒虿⒎⒅⒌暮瞎嬉搅品延? ,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ㄋ模┎渭由O盏呐肮ひ斓乇赴负笊模床伪5卣弑ㄏ搅品选⑾硎苌蛱桓案郯奶ê凸馍?nbsp;, 按参保地政策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参保人员不具备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 , 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自行解决 。
 ?。ㄎ澹┥O沾錾瓯ㄊ毕尬猿鲈褐掌?2个月内,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