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秋季学期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时间
小学一年级、七年级:
8月7日-11日
转学报名:
8月15日-9月5日
二、报名条件
【2023年秋季学期博乐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岁3个月(即201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 。
2.各中学七年级接收对口小学毕业年级学生 。
3.转学报名对象为二至八年级来博务工、随迁及乡镇场在市区购房人员子女等 。
三、招生片区
㈠ 小学一年级招收片区
1.博乐市锦绣小学教育集团
锦绣小学+第七小学(锦绣小学一分校)+第十中学(原第二小学,锦绣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锦绣小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 , 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
锦绣小学片区:以锦绣小学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 , 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家园三期),北至君悦巷以南,南至八一路以北 。
锦绣小学一分校片区:以市七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 , 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 , 西至西内环路以东 。
锦绣小学二分校片区:以市十中(原市二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 , 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西,西至气象局以东 , 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2.博乐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
第一小学+第九小学(原第五中学、第一小学一分校)+第五小学(第一小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第一小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
第一小学及一分校片区:以市一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 , 东至北京路以西 , 南至响根布呼路以北 , 西至文化路以东 , 北至北外环沿线以南 。
第一小学二分校片区:以市五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乌镇乌拉斯塔村以西,南至青得里大街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 , 北至二阶台0公里至延安路北八巷以东 。
3.博乐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
第六中学+第三小学(第六中学一分校)+第六小学(第六中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 , 即由第六中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
第六中学片区:以市六中学校所在地为中心,西至北京路以东,北至友谊路以南,东至205线以西,南至博河以北(含八一路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 , 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一分校:以市三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光明路以西,南至友谊路以北,西至北京路以东 , 北至青得里大街以南,第五师房产除外;
第六中学二分校:以市六小学校为中心西至光明路以东,东至东外环以西,北至北外环以南,南至友谊路以北,第五师房产除外 。
4.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
第九中学+第八小学(第九中学一分校)+第二中学(第九中学二分校)形成紧密型教育集团 。
招生分配原则: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即由第九中学根据学生居住地统一招生,就近安排入学,若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
第九中学片区:暂不招收一年级新生 。
第九中学一分校片区:以市八小学校所在地为中心 , 招收博河以南,北京路以东适龄儿童 。
第九中学二分校片区:以市二中学校所在地为中心,招收博河以南,北京路以西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
㈡ 青得里镇幼儿园对口入学市区小学
1.青得里镇中心幼儿园、祖木墩村幼儿园对口直升第六中学;
2.冬都顾力木图村幼儿园、基建队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一小学;
3.青得里中村幼儿园对口直升至第二中学;
4.昂崩那巴格村幼儿园、托郭生布呼村幼儿园对口直升第三小学;
5.夏布尔塔村幼儿园、郭林布呼村幼儿园对口直升锦绣小学 。
补充说明:青得里镇9所幼儿园毕业幼儿,符合市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可先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 。
㈢ 市区、乡镇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
1.博乐市第一中学 , 招收第一小学、第九小学、第六小学毕业生 。
2.博乐市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五小学毕业生 。
3.博乐市第二中学,招收本校毕业生、锦绣小学及第七小学毕业生 。
4.博乐市第六中学,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 。
5.博乐市第八中学,招收乌镇、贝乡、达镇小学毕业生 。
6.博乐市第九中学 , 招收第八小学毕业生、内初班学生 。
7.博乐市第十中学,招收原市二小毕业学生 。
8.小营盘中学,招收小营盘中心校、阿场小学毕业生 。
9.乌镇、达镇、贝乡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在市区购房或租房的可按居住地就读初中 。
四、报名方式
㈠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博乐市采取多校划片、一校分配原则招生,各小学根据实际居住地学区登记入学,由集团校根据学位进行分配,按照优先级招生 , 优先招收户口在学区内且购房居住人员子女,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招收情况,再招收在学区内购房人员子女,最后根据学校学位招收学区内租房人员子女;若学区内学校已按照优先级已招收满额,则超出学校学位由集团校按照由近及远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入学 。
㈡各中学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各中学按对口小学毕业生整体直升七年级的原则进行招生 。
㈢转学工作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 , 关注博乐市教育局公众号,8月15日-9月5日网上报名上传相关资料 。报名成功后,由市教育局教育办根据中小学学位情况 , 按照有位就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学 。
五、相关要求
㈠各中小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小学一年级不得跨学区招生,每班宜在42人左右(不超过45人)设置教学班 。初中七年级不得招收非对口小学毕业学生 , 每班宜在46人左右(不超过50人)设置教学班 。
㈡市区学校(包含第五师中学和第五师小学)之间、毕业年级学生及休学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
㈢随迁子女转学网上报名成功后博乐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转学通知下发到相关学校,由相关学校再次核实学生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及时安排学生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学生继续在原校就读 。
六、报名材料
1.户籍材料: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 , 不在一个户口增加提供出生证明 。
2.房产材料:第一类学生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第二类只取得购房合同或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原件的,需到博乐市房产中心查询 , 并出具房产属于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有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及契税发票;第三类监护人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 。
3.所在社区居住证明(监护人与孩子居住地址及居住时间) 。
4.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携带学生近期所做的肝功化验单、保健证及计划免疫证、水痘接种证等 , 具体要求以学校要求为准 。
七、咨询电话及招生计划




博乐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0909-2286674
咨询时间:
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八、执纪监督
博乐市义务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发现存在“以权择校、以分择校、以钱择校”等情况 , 可拨打监督电话:0909-22867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