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表2023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填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
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要求招生专业(类)计划数历史不限劳动与社会保障4英语4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5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6小学教育(师范)7学前教育(师范)4古典文献学4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日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法语)(双外语)7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8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非师范)、考古学)10社会学4旅游管理3法学6历史思想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非师范)6马克思主义理论6历史地理或化学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6物理不限劳动与社会保障2英语2应急管理6国际经济与贸易4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5教育技术学(师范)4外国语言文学类(俄语、日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法语)(双外语)7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4测绘工程5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14自动化9电子信息工程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科学)10海洋资源与环境8法学4物理化学化学类(化学(师范、非师范)、应用化学)12材料科学与工程8物理地理或化学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师范、基地班)、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16物理化学或生物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师范、国家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20食品科学与工程6生物工程6合成生物学10相关阅读推荐:2023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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