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尿毒症报销政策 咸阳苯丙酮尿症患者报销标准

陕西尿毒症报销政策 咸阳苯丙酮尿症患者报销标准

咸阳市苯丙酮尿症患者报销标准

门诊统筹报销年人封顶额按120元确定,年末实行零结余 。
门诊统筹报销的范围包括一般诊疗费、门诊治疗费、医技检查费、合规药品费 。
报销标准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60%执行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按70%执行 。
【陕西尿毒症报销政策 咸阳苯丙酮尿症患者报销标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次报销限额40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次报销限额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