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单位怎么办理无犯罪证明 宿迁单位怎么办理无犯罪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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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有关规定 , 宿迁市单位申请查询无犯罪证明的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地点:
1、单位申请查询的,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
2、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

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申请表 , 以及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 。
特别提示:查询申请表应当列明申请查询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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