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条件

茂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条件

享受主体
【茂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条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享受条件
1.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 ,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 , 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 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
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 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