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文章插图
1、合伙企业解散 , 应当由洁算人进行清算 。
2、消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
3、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 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 , 或者委托第三人 , 担任消算人 。
4、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 , 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5、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 , 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 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 , 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 , 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
不是说退伙必须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而是说如果经合伙人一致同意 , 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 ,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是什么】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