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政府借发行公债:搜刮民间财富还赔款

“昭信股票”发行目的是为了集资向日本偿还赔款 。日本帝国主义违反国际准则发动侵华战争强行要中国偿还巨额战争赔款,迫使出现财政危机的清政府不得不以“昭信股票”搜刮中国人民的财富 。
名不副实的“昭信股票”
晚清的所谓“昭信股票”,实际上是清政府于1898年发行的第二次公债 。既然属于公债,为何却名为“股票”,而且还冠之曰“昭信”?要解释个中缘由,需从清政府发行第一次公债说起 。
昭信股票的出台
到1898年,清政府又面临甲午战败向日本赔款而财政左支右绌的窘困 。
1894年,清政府为应付甲午战争军需浩繁、内帑空虚之困境,以“息借商款”名义发行第一次公债 。但因贪官污吏的层层敲诈勒索与劝捐之意完全相背,弊端百出,仅半年之后即不得不停止发行,并使公债这一新事物信誉扫地 。
到1898年,清政府又面临甲午战败向日本赔款而财政左支右绌的窘困 。是年1月,右中允黄思永向朝廷上了一道“奏请特造股票筹借华款疏”,提出仿西方国家以股票筹借巨资之例,再次发行公债 。他认为“股票胜于银票,故举国信从,趋之如鹜……中国风气若开,岂难渐收成效 。”鉴于此前“息借商款”之种种弊端,唯需建立良好信誉,“中国集股之类,惯于失信,人皆望而畏之,即铁路、银行、开矿诸大端,获利亦无把握,收效未卜何时,故信从者少 。”所以,应将该债券名为“股票”,并冠以“昭信”名目,“以冀通行而昭大信” 。黄思永还乐观地表示:“因国计自强派股,皇上昭示大信,一年见利,既速且准,自非寻常股票可比,安见将来风行之盛,不如外洋”?
此疏入奏之后,朝廷谕批“著户部速议具奏” 。户部当时正愁赔款无着,也赞同“息借华款为补救万一之谋”,遂于2月上奏朝廷,请求准由该部“印造部票一百万张,名曰昭信股票,颁发中外” 。另对黄思永提出“先派官借以为民倡”的做法,户部也表示赞成,奏请朝廷“降旨饬令在京自王公以下,在外自将军督抚以下,无论大小文武现任候补候选各项官员,均领票缴银,以为商民之倡 。”由于发行“昭信股票”是应赔款之急,因此户部特别强调,各省地方官须将发行数额随时报部,“听候拨还日本赔款,无论何项,不准挪移动用 。”
值此之际,清廷最高统治者也别无他法筹集大宗款项,只能当即应允照行 。上谕宣称:“当此需款孔亟,该王公及将军督抚等均受朝廷厚爱,各省绅商士民,当亦深明大义,共济时艰 。”于是,名为“股票”,实为公债券的“昭信股票”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出台了 。
股票变相成为一种捐输
发行该票的清政府和认购的官民,理应是一种债权与债务关系,而当时对此种债务关系有明确认识者却为数甚少 。
3月初,户部奏准发行“昭信股票”章程17条 。该章程规定:每票100两者印50万张,计股银5000万两;每票500两者印制6万张,计股银3000万两;每票1000两者印制2万张,计股银2000万两,共计1亿两,由户部设立昭信局遴选司员经理 。
“昭信股票”的式样是四周为龙边,录印奉旨年月,开列领票银数,下半分20小方,写明年份银数,每年付还一次即裁去一方,后幅印有“昭信股票”简明章程 。每票编列号数,纸心及骑缝各盖印一颗,印花用朱色印泥 。每票除联票外,另缮号册,以备稽查 。
户部设立专门机构即昭信局,局内设给票处、收银处 。各省藩司设昭信分局,以省命名 。在京认股,款交户部昭信局,照章领票 。在外认股,款交省昭信分局领票,或交殷实商号代为领票,款存该号候拨,惟该商号须有各商号连环保结,报部报司存案,始准承办 。至于认股之人,或开列官阀姓名,或堂名别号,悉听其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