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海南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海南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群:
具有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2个月 , 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在海南省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或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或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以在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三沙市户籍人员可以选择三沙市以外的居住地作为参保地;三沙市以外无居住地的,可选择就近的市县作为参保地参保 。已经在三沙市以外的其他市县参保的 , 可不变更参保地 。
缴费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下限为200元 , 缴费标准的上限为上年度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 。参保人员可在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内,自愿选择100元的整数倍金额进行缴费 。参保人员每年可根据本人实际多次缴费,当年缴费额为各次实际缴费总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