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惩罚剩女:15岁不嫁要坐牢

近年来 , 随着单身男女日渐增多 , 每年11月11日的“光棍节”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实 , 对于解决单身婚龄男女的婚姻问题 , 在古代也是相当重视的 。如果适龄男女都不急着结婚生子 , 整个社会人丁缺乏 , 生产和戍边就得不到保障 。而且 , 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 , 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 。因此 , 为了尽量减少“剩男剩女”这种社会现象的出现 , 有的朝代提前女性的婚配年龄 , 强制出嫁;有的设立“官媒”“拉女配” , 强制结婚;有的甚至颁布“处罚条例” , 对“剩男剩女”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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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 , 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 , 女子婚龄标准 , 各朝多有变动 。其中 , 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 , 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 。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 , 如果照这么说 , 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 。从史料来看 , 实际不然 。这个婚龄杠杠 , 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 , 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 , 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 。早的11岁就结婚了 。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 , 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 。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 , 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 , 娶 “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 , 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 。但各朝代有异 , 如唐代 , “男十五、女十三以上 , 得嫁娶”;明代 , “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 , 并听嫁娶 。”
为解决人口出生和男子婚配问题 , 有不少朝代采取强制女性出嫁的手段 。如在晋代 , 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 , 否则官府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晋书·武帝纪》记载 , 司马炎就曾要求 , 女孩子到17岁了 , 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 , 那么地方官府就要给她找老公 , 逼其强行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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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北朝时 , 还出现了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犯法的规定 , 不及时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 , 这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 , “女子十五不嫁 , 家人坐之 。”现代有不少女孩子 , 选择男友挑三拣四的 , 最后把自己弄成了“剩女” , 在当时这样做肯定不行 , 会给家人带来麻烦的 。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 , 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 , 但在客观上却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起老婆的问题 。
先秦时期已有“官媒”晋代女性十七岁不嫁“使长吏配之”
在中国古代 , 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 。媒人就是给男女牵红线的介绍人 , 《说文》称 , “媒 , 谋也 , 谋合二姓者也 。”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 , 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 , 一见钟情 , 私定终身 , 中间有一个红娘 , 这红娘就是媒人 。
过去男女结婚 , 没有媒人是不成的 , 即便真是私下定情 , 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 , 叫“采媒” 。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 , 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 , 子无良媒” , 说明了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