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生育政策:汉朝适婚女子不出嫁要罚款

“单独二胎”经过多年争论终于尘埃落定 , 很多符合条件的家庭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 当然 , 也有一些小夫妻担心生育成本正犹疑不决 。那么 , 在古代 , 关于生育问题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是否也实行过计划生育?
春秋越国生男奖励两壶酒一条狗 , 生女奖励两壶酒一口猪
战国初期我国总人口才1000多万 , 到秦始皇统一六国时 , 全国人口翻了一倍 。东周王室衰微 , 诸侯国争霸 , 战争连连 , 死亡巨大 , 可人口不减反增 , 就是当时各诸侯国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的结果 。比如吴越之战 , 越国战败 , 勾践卧薪尝胆 , 实施强国战略 , 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 , 增加国内人口 。
从《周礼·地官·大司徒》的记载来看 , 可认为西周时的中国政府已相当重视人口保养了 。所谓“以保息六 , 养万民”中 , 第一条就是“慈幼” 。郑玄的注释是:“慈幼 , 谓爱幼少也 , 产子三人与之母 , 二人与之饩 。”春秋时越国的制度是 , 妇女快分娩时得报告官府 , 由官府派医生守护 , 生男孩的奖励两壶酒一条狗 , 生女孩的奖励两壶酒一口猪 。生三个子女的 , 由官府派给乳母哺育(《国语·越语》) 。
【中国古代生育政策:汉朝适婚女子不出嫁要罚款】汉朝适婚女子不出嫁罚金相当于一年口粮
在汉初刘盈(惠帝)当皇帝时期(公元前195年-公元前188年) , 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惩罚那些违反计生政策的人 。据《汉书·惠帝纪》记载 , 在公元前189年 , 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 , 五算 。”这“国策”用今天的话来解读是这样:年龄在15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 , 将被罚款 , 罚款的金额是“五算” 。“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 , 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 。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 , 都要缴纳人头税 , 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 , 称为“一算” 。
对于西汉“五算”的罚款标准 , 在当时并不算低 , 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 , 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 , 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
担心“人满”之患宋代提出少生、不生
在古代中国 , 也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 , 担心“人满”之患 , 于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号 , 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 。
王梵志是唐初民间通俗诗人 , 生平坎坷 , 饱经忧患 , 50岁后皈依佛门 。他反对“多生” , 提出重视人口素质教育的思想 , 以当时最流行的诗歌形式 , 用大白话写出了不少计生“标语” 。最有名的一条是其《大皮装大树》一诗中的一句“生儿不用多 , 了事一个足 。”
到了宋代 , 有学者估算中国人口总数首次过亿 。在这种背景下 , 宋末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