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公告

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公告


根据《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配售实施细则》、《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和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公告》(以下简称《销售公告》),现将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和批次安排
本项目选房时间为2023年9月1日-9月3日,具体批次安排详见附件《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批次安排表》 。

二、选房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城隽雅苑销售中心 。
三、选房对象
经过资格审核通过并参加选房顺序号摇号的权利主体(申购人) 。
四、特别提醒
 ?。ㄒ唬┚咛逖》堪才藕鸵蟆⑶┒┖贤才藕鸵笠约啊豆灿胁ㄗ》柯蚵艉贤返任募?nbsp;, 详见“城壹宜居”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方案》 。为方便申购人能够顺利选房 , 请申购人仔细阅读《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方案》内容,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选房准备 。

 ?。ǘ┥旯喝艘蚋鋈嘶蚣彝デ榭龇⑸浠牌郝虻模梢杂?023年8月31日17:00前在网上申购页面主动办理终止申购手续 。
 ?。ㄈ┏鱿忠韵虑樾蔚模?将被认定为“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1. 申购人或受托人未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选房时间到选房现场的 。
2.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屋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选房认购确认书》 。
3.未按规定签订《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和《共有产权住房共有协议》(因突发疾病等非主观原因而延误的除外) 。
申购人购房资格丧失和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起算时间以《销售公告》第七(二)点规定为准 。
 ?。ㄋ模└荨栋旆ā返诙逄豕娑ǎ凶夤沧饬拮》俊⑷瞬殴ⅰ⒅惫芄俊⒌ノ还康日咝宰饬拮》炕蚧还汗灿胁ㄗ》康某泄喝?nbsp;, 自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的90日内,应当主动腾退所占用、使用的前述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承购人 , 自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的次月起,住房保障机构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未按规定时间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
五、咨询热线
如需咨询选房相关问题,可在周一至周日9:00-17:00拨打咨询电话:020-22303683、020-22303684、020-22303685、020-22303686、020-22303687、020-22303688、020-22620071、020-22620072 。
附件: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批次安排表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2023年城隽雅苑北区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公告】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