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户口是集体户 南京哪些户口是集体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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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集体户:
公安机关可以在社区内设立社区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并按同一社区地址分别赋予单独户号登记管理 。
其中以家庭关系为主的人员户口登记为社区家庭户,其他的登记为社区集体户 。
辖区派出所负责社区户日常管理 。社区家庭户户主由家庭成员商定 。社区集体户户主由公安机关指定 。公安机关可为社区家庭户发放居民户口簿,社区集体户户口簿发放参照集体户管理 。
学生集体户:
办理条件:
(一)有相应的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招生资格;

(二)有学生宿舍;
(三)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
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大中专院校或者技工学校招生资格证明;
(二)学生宿舍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 。
学生集体户仅供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落户 。
单位集体户:
办理条件:
(一)拥有合法稳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
(二)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
一个单位只能设立一个集体户 。

多个单位拥有同一处合法稳定房屋的 , 可以在该房屋内设立一个共同的单位集体户 。
除《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确定的情形外 , 单位集体户仅限于本单位职工落户 。单位搬迁,应及时将单位集体户整户迁入新址 。
办理材料:
(一)本单位设立的批文、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公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
(三)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及与落户人员签订的落户协议书;
(四)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 。

办理地点: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 。
部队团以上单位
办理条件:
(一)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设立单位集体户;
(二)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
一个团以上单位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
办理材料:
(一)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设立单位集体户批准书;
(二)拟落户人员名册;
(三)指定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 。
办理地点:在团机关驻地设立单位集体户 。
经批准建立的寺庙、宫观、教堂、清真寺
用于佛教、道教符合出家条件的僧人、道士和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的教职人员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发放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出具的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地址、人员定额等基本情况的证明;
(二)合法稳定房屋证明 。
办理地点: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 。
【南京哪些户口是集体户 南京哪些户口是集体户的】注意:公民申请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时,应当与单位签订落户协议书 。符合本规定在单位集体户落户条件 , 但单位不同意落户 , 经公安机关书面告知10个工作日后 , 单位仍不同意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