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地方官自寻年终奖:攒公文卖废品做生意

古代官员也是有年终奖的 。高级官员的年终奖,一般由朝廷发放,国家财政出钱,有时候甚至是皇帝亲自掏腰包给宠臣发红包 。可对于一些地方小官来说,指望不上皇帝给他们发年终奖,只能另辟蹊径 。他们自寻年终奖的方法很多,例如……

攒起公文卖废品
秦、汉、魏晋时期,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竹简上,一份较长的公文,得用一堆竹简 。等到公文写成,从这个部门传达到那个部门,怕竹简丢失,也怕有人篡改,得用口袋装起来,扎紧了,再糊上胶泥,盖上公章 。另一个部门收到这个口袋,剥掉胶泥,把竹简倒出来,装竹简的这个口袋就成了废品 。那时候装竹简的口袋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都能卖钱 。大点儿的部门——像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公文往来最多,攒的口袋也最多,到年底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办事员就都有年终奖了 。南北朝以后,公文主要用纸张,鉴于传真机尚未问世,公文往来只能靠驿马运送,路上怕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 。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 。有些穷衙门,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诸位同僚,虽然微薄寒酸,也算是一项年终奖 。至于写公文用的纸张,每过一年半载,一定能攒下一大批,等过了保密期限,就能卖废品,卖得的钱,也能发年终奖 。

府县小吏去放贷
唐朝和宋朝,都有那么一段时间(如唐肃宗时期和宋神宗时期),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 。高利贷的本金,有朝廷拨付的“本钱”和“公用钱”,也有公务员们自己凑的集资款 。上至六部,下至府县衙门,都把这些本金放出去 。放贷的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 。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 。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的利滚利,利润相当可观 。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衙门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了“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一些钱用来吃喝玩乐,一些钱用到岁尾发年货、发红包 。

公款用来做生意
还有的衙门嫌放高利贷来钱还不够快,直接拿集资款甚至公款做生意 。
做什么生意呢?造酒,造醋,投资房地产,贩卖私盐 。酒、醋、盐,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 。房地产生意,至少从晚唐就开始兴盛,晚唐的军阀、五代十国的将军、宋朝的王爷、明清两代的京官,很多人从事房地产开发 。那时候的房产开发还很原始,其主要形式,就是在繁华地段买一块地皮(或者动用职权霸占一块地皮),然后在上面盖门面房,盖好了,再对外出售或出租 。像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他很清廉,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了,没放进私人腰包,也没有给下属发年终奖 。但是别的文官武将可不像他这样高风亮节,他们贩卖私盐也好,走私别的违禁品也好,投资房地产也好,赔了,用公款冲账,赚了,自个儿笑纳,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

穷酸官员当裤子
不同级别、不同性质的“单位”,“创收”的渠道和能力是天差地远的 。职权大的衙门,“小金库”充足,年终奖就多;没人理会的清水衙门,“小金库”寒酸,年终奖就少 。
对于年终奖羡慕嫉妒恨的情绪,自古就有 。南宋大诗人陆游说过一句顺口溜:“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 。”意思是,吏部是管官员升迁的,户部是管工资发放的,这两个部门,一个管人事,一个管财政,都是要害机关,所以红包多得收不完 。而礼部主管文教,没人理会;兵部在太平时节用处不大,也没人理会 。所以这两个机关的官吏就没有多少红包,穷得要去当裤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