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公卿买房有上限占地面积要由爵位来决定

【汉代公卿买房有上限占地面积要由爵位来决定】刘邦死后 , 刘邦的老婆吕后执政 , 她颁布了一条跟房子有关的政策 , 容我抄录如下:
宅之大 , 方卅步 。彻侯受百五宅 , 关内侯九十五宅 , 大庶长九十宅 , 驷车庶长八十八宅 , 大上造八十六宅 , 少上造八十四宅 , 右更八十二宅 , 中更八十宅 , 左更七十八宅 , 右庶长七十六宅 , 左庶长七十四宅 , 五大夫廿五宅 , 公乘廿宅 , 公大夫九宅 , 官大夫七宅 , 大夫五宅 , 不更四宅 , 簪袅三宅 , 上造二宅 , 公士一宅半宅 , 公卒、士伍、庶民一宅 。
这条政策的意思是说 , 私宅的占地面积要由爵位来决定 。
西汉的爵位分成二十个等级 , 最高等级的爵位叫“彻侯” , 最低等级的爵位叫“公士” , 彻侯的房子可以占用最多的土地 , 公士的房子只能占用最少的土地 。像那些没有爵位的普通群众 , 宅基面积不能超过30平方步(“方卅步” , 折合1800平方米) 。而拥有公士爵位以后 , 宅基面积可以是普通群众的1.5倍;拥有“上造”爵位以后 , 宅基面积可以是普通群众的2倍;拥有“簪袅”爵位以后 , 允许拥有3倍于普通群众的宅基……如果你是彻侯 , 那么恭喜你 , 你的府邸占地面积最多可以达到普通民房占地面积的105倍!
上述政策在西汉简称为“名田宅” 。“名”是限制的意思 , “田宅”即不动产 , 故此“名田宅”就是给所有人的不动产数量定一个上限 , 不许你超过这个上限 。
吕后为什么要给不动产数量定一上限呢?主要是为了限制兼并 。
我们知道 , 自从战国以后 , 土地就私有了 , 不动产交易就开始活跃了 , 有钱有势的人使劲买房买地 , 穷到破产的人被迫卖房卖地 , 有钱人的不动产越来越多 , 穷苦人的不动产越来越少 , 前者良田万顷、狡兔三窟 , 后者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 , 两极分化到了极点 , 穷人就该造反了 。想不让穷人造反 , 就得挡住两极分化;想挡住两极分化 , 就得限制有钱有势者兼并土地 。吕后给所有人的不动产数量都定出一个上限 , 有钱有势者兼并起来就会收敛一些 。就算你是皇亲国戚 , 你盖房占地最多只能相当于普通民房的一百多倍 , 当你达到这个标准以后 , 再买地买房就等于违法了 , 朝廷可以强行将超标的部分收归国有 , 然后分给没地没房的穷人 。